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医疗设备
项目购前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调研限价(万元) | 数量 | 单位 | 功能要求 |
1 | 臭氧水疗仪 | 30.00 | 1 | 台 | 具体要求: 1.输出臭氧水浓度:1.0mg/L~7.5mg/L; 2.臭氧治疗液支持双通道输出; 3.臭氧治疗液输出流量:输出1流量:5000ml/min±10%;输出2流量:6500ml/min±10%; 4.臭氧治疗液温度:15℃-43℃; 5.臭氧治疗液冲洗时间设定:0min~60min; 6.排放臭氧度:≤0.15mg/m3; 7.噪音:≤70dB(A); |
2 | 体表标测心电图检测系统 | 1.50 | 1 | 台 | 用途: 能同源同步采集心电图和心音信号,相互印证,有利于提高心血管疾病筛出率; 具体要求: 1. 能提供心电图参数; 2. 能提供心率变异性参数; 3. 能提供心音图参数; 4. 能提供心室晚电位参数; 5. 能提供心电图报告、心音图报告、心率变异性报告、心室晚电位报告; |
本项目不举行固定答疑咨询会,若有疑问,请咨询设备科0757-86856057,监督电话:0757-86890070,86886256。
请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推荐书格式资料请查阅附件《医疗设备推荐书》,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资料(3份)交设备科(可邮寄: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江浦东路63号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工伤康复中心五楼设备科),电子版请发送至fswysbk@163.com,电子邮件名称须注明“XXX公司+投送XXX项目产品推荐书”(未注明视为无效文件)。
该项目公示期为7天,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19日17:30,逾期不再接收(如在公示期结束前意向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完整推荐书,视为未响应)。
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设备科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