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医疗设备
项目购前公示-二次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调研限价(万元) | 数量 | 单位 | 功能要求 |
1 | 电疗超声治疗仪 | 1.74 | 3 | 台 | 用途: 1.促进排痰、促进呼吸系统炎症吸收、减轻气促症状; 2.调节胃肠功能,改善腹胀、便秘、消化不良等; 3.改善局部血液循环,改善神经肌肉疾病、骨关节病等所致疼痛、活动障碍等; 具体要求: 1.超声波技术与中频脉冲电疗技术一体化; 2.超声要求:超声输出可调节档次,探头有效辐射面积≥3cm2; 3.中频要求:电导脉冲基础波为方波; |
2 | 电动手术台 | 3.00 | 1 | 台 | 用途: 用于门诊皮肤科患者项目治疗; 具体要求: 1.台面长度≥2000mm,台面宽度≥600mm; 2.台面升高最高高度≥1000mm,台面升高最低高度≤700mm; 3.头板、背板、腰板可调节角度; 4.台面可前后、左右倾斜调节; 5.腰板升距:≥120mm; 6.电源:220V±22V; |
3 | 超声切割止血刀换能柄 | 5.20 | 4 | 把 | 1.为超声刀提供换能; 2.匹配美国强生GEN04超声刀系统; 3.钳式、枪式各2把; |
本项目不举行固定答疑咨询会,若有疑问,请咨询设备科0757-86856057,监督电话:0757-86890070,86886256。
请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推荐书格式资料请查阅附件《医疗设备推荐书》,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资料(3份)交设备科(可邮寄: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江浦东路63号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工伤康复中心五楼设备科),电子版请发送至fswysbk@163.com,电子邮件名称须注明“XXX公司+投送XXX项目产品推荐书”(未注明视为无效文件)。
该项目公示期为7天,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4日17:30,逾期不再接收(如在公示期结束前意向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完整推荐书,视为未响应)。
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设备科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