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医疗设备
项目购前公示-二次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功能要求 |
1 | 生物刺激反馈仪 | 1 | 台 | 1.用于人流术后子宫恢复,改善产后尿潴留,痛经,慢性盆腔炎,术后促进局部组织血液循环,促进胃肠排气,加快伤口愈合,改善子宫内膜血流,带动子宫韧带运动,帮助子宫复旧,促进子宫内膜增厚和血供,促进机体局部血液循环等; 2.对患者体表机电信号进行采集,分析,和反馈训练,对患者肌肉施加电刺激,来帮助诊断和恢复患者功能障碍,拥有独立四通道,可同时治疗1--4个人,或1个人四个部位,拥有N种治疗方案,适合床旁治疗,触屏操作,完毕报警功能; 3.具有疼痛管理及消化管理功能; |
2 | 磁共振专用轮椅、磁共振兼容消毒仪 | 1 | 套 | 磁共振专用轮椅: 1.具有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整车无磁材料设计; 3.承受重量:大于95公斤以上; 4.病人推车变形情况残留凹度量应小于5 mm,各部位无异常现象; 5.可进行折叠; 6.使用范围:磁共振室专用,用于运送转移患者; 7.脚轮运动灵活,具有制动装置; 磁共振兼容消毒仪: 1.由无磁材料组成,可以在核磁共振室使用; 2.消毒方式:紫外线消毒; 3.具备人体感应功能,感应到有人进入消毒空间时自动关闭紫外灯,避免医患受到非预期的紫外线伤害; 4.具备设定消毒时间功能,可根据需要设定消毒时间; 5.无磁脚轮设计:配备四个专用无磁脚轮; 6.无线控制:系统具备无线遥控功能,可无线控制设备; 7.整机辐照强度(将探头置于灯管中央,垂直距离一米处):≥ 360μW/CM2,并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标准的检验报告; 8.应用无磁阻尼器,消杀组件具有防跌落功能,避免快速跌落导致的设备损坏; 9.灯管具有独立控制单元可以实现分别单独控制; 10.产品符合《GB9706.1-2007医用电器设备安全和通用要求》国家医疗器械强制性标准,并具有相关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符合标准的检验报告; 11.产品符合《YY0505-2012医用电器设备电磁兼容》国家医疗器械强制性标准,并具有相关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符合标准的检验报告; 12.产品符合《消毒技术规范》 第二部分 消毒产品检验技术规范,并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标准的检验报告; 13.生产厂家具备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14.产品应符合国家卫计委《消毒产品安全评价规定》的法规要求,完成消毒产品备案,须提供备案申请凭证,并须提供国家卫健委卫监中心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备案公示材料; |
本项目不举行固定答疑咨询会,若有疑问,请咨询设备科0757-86856057,监督电话:0757-86890070,86886256。
请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推荐书格式资料请查阅附件《医疗设备推荐书》,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资料(3份)交设备科(可邮寄: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江浦东路63号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工伤康复中心五楼设备科),电子版请发送至fswysbk@163.com,电子邮件名称须注明“XXX公司+投送XXX项目产品推荐书”(未注明视为无效文件)。
该项目公示期为7天,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17日17:30,逾期不再接收(如在公示期结束前意向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完整推荐书,视为未响应)。
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设备科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