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继续开展全省卫生系统阳光用药制度建设验收的通知》(粤卫办函【2014】85号)和《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对全省阳光用药制度建设等药政管理工作进行督导的通知》(粤卫办函【2016】555号)文件要求,需定期公示“阳光用药信息”数据。现公示我院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六项“阳光用药信息”数据如下:
1. 医院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29.08%
2.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使用金额比例:28.54%
3. 抗菌药物占药品使用比例:10.49%
4. 抗菌药物在门诊处方的比例:14.49%
5. 门诊处方平均金额:185.60元/张
6. 平均住院日:9.42天
本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21日,如有疑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向公示单位纪检监察室反映,也可以向佛山市卫生健康局医政科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江浦东路63号
邮政编码:528211
联系人:黄海斌
联系电话:0757-86886256(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
0757-83389625(佛山市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
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1年4月12日